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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到4个月2只股票退市 谁是下一个?

发布时间:2016-07-19 09:56 来源: 未知

    

    退市股票能不能买?哪些情形的个股有退市风险?请看专业人士为你解读

    日前,创业板的欣泰电气因涉嫌欺诈,被证监会启动强制退市程序。这距欣泰电气2014年1月27日上市交易不到两年半时间。

    3月21日,因触及重大信息披露违法,上交所决定博元投资股票终止上市。5月13日,博元投资被上交所摘牌。

    从博元投资到欣泰电气,不到4个月,两只个股先后退市。分析人士称,A股市场“一直在警示、从未被退市”的尴尬局面已被打破,新一轮的退市风暴正在酝酿。

    创业板第一家退市公司

    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8日表示,证监会对欣泰电气涉嫌欺诈发行及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开出罚单,并启动强制退市程序。

    7月7日,欣泰电气收到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市场禁入决定书》。证监会责令欣泰电气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832万元的罚款;对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温德乙给予警告,并处以892万元罚款;对公司总会计师刘明胜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12名有关人员给予警告和罚款。

    张晓军表示,欺诈发行暂停上市后不能恢复上市。这意味着,欣泰电气将成为创业板第一家退市公司,而且是首家因欺诈发行被强制退市的上市公司。

    买退市股可参考*ST博元?

    *欣泰自12日复牌后,连续四个交易日一字跌停。截至上周五,收盘时卖出封单高达52万手,当天有1584万元资金买入该股,连续4天成交近1.19亿元。

    上周五晚间,深交所发布说明称,欣泰电气退市进程已经确定,将“一退到底”。

    要退市的股票,投资者为何还要买?在分析人士看来,5月13日被上交所摘牌的博元投资的退市路径或值得参考。

    博元投资被摘牌前,曾一度被“爆炒”。从4月17日起,博元投资连拉8个涨停板,累计涨幅超过45%。

    该公司在2015年12月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董事长高中同学郑伟斌的8.59亿资产无偿捐赠,理由是不忍看到老同学的公司退市。

    保壳事件吸引了市场的目光,也引起了监管部门的关注。上交所曾三度发函询问,但公司方面以“涉及到个人隐私”等理由应对。不过,5月13日后,博元投资在A股消失。

    “A股市场退市案例不多,一些股民对个股风险警示公告、戴帽ST和*ST并不视为风险,反而还认为有博弈机会。”光大证券李竺松表示,在经历*ST博元后,投资者对上市公司发布的退市风险警示需重新评估。

    买了欣泰电气会得到赔偿?

    在采访中,有投资者认为,只要买了欣泰电气,因欺诈上市受到损失,就一定能获得赔偿。

    但分析人士指出,赔不赔,买卖时间点很关键。据欣泰电气的保荐人兴业证券7月8日的公告,兴业证券设立了总额5.5亿元的先行赔付专项基金,对投资者进行先行赔付。

    根据该赔偿方案,在欣泰电气业绩造假被发现前买入并在被发现前卖出,不赔;在被发现前买入,被发现后才卖出或继续持有,赔;在被发现后买入,不管卖不卖,不赔。

    有资深投行人士预计,投资者的损失可能在10亿元以上,但有的损失并不符合赔偿标准。

    不过,兴业证券董秘办相关人士曾对媒体表示,具体赔付的总金额将“多退少补”。

    下一个退市股票会是谁?

    从*ST博元到欣泰电气,不到4个月,有两只个股退市。分析人士说,新一轮退市风暴正悄然而至。

    目前,有多家公司发布了“股票存在被实施暂停上市风险”的提示性公告,谁会是下一个“欣泰电气”?

    统计显示,近一年来,有20多家公司被监管层发布暂停上市风险提示公告。其中,上证主板有3家,分别是中昌海运、*ST常林、*ST新梅;深圳主板、中小板合计17家,分别为康达尔、*ST川化、*ST生物、荣丰控股、ST亚太、ST华泽、北大医药、奥特迅、恒邦股份、得利斯、圣莱达、上海绿新、*ST舜船、鞍重股份、福建金森、顾地科技、登云股份。而创业板公司中,除了欣泰电气外,京天利、安硕信息、恒顺众昇、星河生物、宝利国际、锐奇股份、嘉寓股份、同花顺和金亚科技也相继发布了可能存在暂停上市风险的公告。

    分析人士指出,根据沪深交易所“三年连亏”的暂停上市红线规定,目前不少ST公司前景不容乐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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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12种情况有退市风险

    根据沪深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存在12种情况会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1.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连续为负值或者被追溯重述后连续为负值;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被追溯重述后为负值;

    3.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低于1000万元或者被追溯重述后低于1000万元;

    4.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5.因财务会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或者虚假记载,被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但未在规定期限内改正,且公司股票已停牌两个月;

    6.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者中期报告,且公司股票已停牌两个月;

    7.因第12.14条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公司在规定的一个月内向本所提交解决股权分布问题的方案,并获得本所同意;

    8.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或者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不符合发行条件的发行人骗取了发行核准,或者对新股发行定价产生了实质性影响,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因涉嫌欺诈发行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9.因信息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并且因违法行为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市场影响重大,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被认定构成重大违法行为,或者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10.公司可能被依法强制解散;

    11.法院依法受理公司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12.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记者 黎胜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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